招标公告

2015年6月12日 来源: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作者: 浏览次数:10485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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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海力薄膜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工程已经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内装设计服务的投标申请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辽宁海力薄膜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内装及楼宇景观设计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辽宁海力薄膜电子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 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C路东12路北3号,辽宁海力薄膜电子有限公司院内。
    4、项目规模: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16678㎡,(含地下车库4000㎡),楼宇景观10000㎡(含临街大门等设计)。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6、设计周期要求:本次设计分二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方案设计阶段(包括设计概念、要点、选材等),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第二阶段为深化设计阶段(包含方案深化和施工图设计)。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文字说明、主要材料建议、设计进度计划书、概算书、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及各专业工程设计应满足招标人整体工期进度要求。

二、本次设计服务招标共一个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划分情况如下: 方案设计(保持与甲方的密切接触,随时调整、改进方案设计,直至甲方满意并确认为止);施工图设计(能全面指导施工的图纸;材料使用清单、设计预算等);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含配合业主做好装修施工的招标工作;配合业主做好现场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做好装修材料样板的确认工作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服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室内设计师资格。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
    4、 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类似办公室内装饰设计设计业绩。
    5、 本次招标投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其投标报名。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潜在合格的投标人。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6月12日—2015年 6 月18日(8:00—17:00),招标文件到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领取。

五、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投标人投标时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取消投标资格。

六、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招标人(公章):辽宁海力薄膜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18-6666666转6444    13188344139
地址:阜新市经济开发区C路东12路北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