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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电厂的同时也应该改革电力体制

  近日,环保部发出的《2010年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电厂名单及处罚结果的公告》显示,8家电厂因二氧化硫超标而被环保部问责,涉及中电投、国电、华电、大唐旗下多家发电企业。

  环保部问责这8家电厂,认为这些电厂存在着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监测和DCS数据弄虚作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并要求上述企业2011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全额缴纳2010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金额等。

  电厂脱硫设备虚假运行不是新鲜事物,而是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了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中国自2004年开始鼓励电厂添置脱硫设备,制定了每千瓦时上网电价提高1.5分的脱硫电价政策,并对脱硫超标的现象进行惩罚。但是,由于这些脱硫设备的运行成本很高,而运行监管不到位,因此,很多电厂就会闲置脱硫设备弄虚作假,享受脱硫电价的补贴。

  这里面包含了技术手段的缺陷,即环保部门无法实现脱硫设备的日常运行监管,而是突击检查,容易被一些电厂蒙混过关;其次,脱硫设备是新的投入且成本较大,运行费用也比较高,每度电1.5分的补贴可能无法覆盖成本,这使得电厂失去脱硫的积极性,只是在政策的逼迫下建设备“空运”享受补贴。

  目前的情势则更加复杂,由于电网垄断而电价由政府管控,但煤炭价格几乎实现了完全的市场化,因此,发电厂两头受气,煤炭价格的持续走高导致了全国性的发电亏损现象。在这种背景下,更会鼓励一些发电企业取消脱硫环节以降低成本,骗取脱硫补贴。显然,目前导致发电企业亏损的电价政策,在客观上令这些电厂弄虚作假,而不是令它们脱硫。

  不仅是电价管制有问题,发电企业的脱硫补贴也经常被扣减。一个原因是,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或者降低投资成本,经常出台优惠电价政策,变相压低企业的上网电价或脱硫电价;另外一个原因是,电网公司根据经验认为大部分电厂没有运行脱硫设备,因此,经常擅自拖欠或自行扣减脱硫电价款,这种行为打击了那些运行脱硫设备的电厂企业,从而刺激他们放弃脱硫。

  显而易见,这是一种系统性的紊乱,处罚的不应该只是这些电厂脱硫弄虚作假,而是应该改革整个电力体制。电力企业因为受到管制并被压低电价,同时又被要求节能降耗与绿色环保,这本身令其处于一种矛盾之中。尽管电力企业的污染与不环保应该受到惩罚,但是也更应该追问整个电力体制方面的原因,以令这些电力企业未来能够积极以环保的方式进行生产。否则,短时的惩罚,其效果也可能只是短效的。在追求政绩的驱动下,一些地方政府显然更重视投资而忽略环保和能耗问题,这鼓励了粗放发展和环境污染,也伤害了能源企业。

  在中国的电力领域,电网垄断的强势、煤炭价格的市场波动、电力价格的管制三个方面让电厂陷入比较被动的局面。在这种被动亏损且脱硫补贴还不足以覆盖其成本的情况下,运行脱硫设备显然亏损得更多,而套取补贴显然还能够降低亏损。这显然不只是发电企业一个部门的问题,而是多重目标矛盾、电力体制问题的必然结果。只处罚电厂而不改变这种扭曲的体制是不公平的,也不会从根本上杜绝浪费能源和污染。

  问题的关键是要合理分配利益,相关政策目标与执行应该达成一致、互相连贯。首先,应该实现市场化的电价机制,让电厂有合理利润,这也会提高节能降耗的压力,推动中国经济转型,这需要地方政府改变只追求GDP的观念。其次,脱硫补贴应该至少在覆盖成本的基础上有所奖励,从而真正起到激励作用,与此同时,环保部门要实现实时监控的能力,并加大弄虚作假的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