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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电站所有者损失赔偿艰难初探讨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12月13日消息,东日本大地震引发的福岛第1核电站事故引发了系列的污染,也导致了巨额的赔偿。而核电站的拥有者——东京电力以及另外11家公司无疑将要承担这些损失的赔偿。

    据日本《东京新闻》消息,12月12日,日本政府开始就帮助对这12家企业筹集赔偿款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初步确定2011年度计划赔偿金额为500亿日元。据悉,早在9月,日本政府就已经成立了“核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来负责筹款相关事宜。

    为了能够让电力业界共同承担这一赔偿责任,日本政府规定,各企业要根据所保有的核电站发电量进行金额分配。东京电力的承担额******,估算赔偿额将达到170亿日元。

    不过,对于赔偿金额的确定,日本政府内部声音并不尽一致。之前就一直有意见表示要政府提高各企业负担金额的,但是因为担心金额过高后各电力企业会通过电价上涨等将增加成本转嫁给国民,因此要求慎重对待增加负担金额的意见也不在少数。

    据悉,最终金额将会在2012年3月底敲定,就目前的状况估计,面对这一问题,日本政府还有一段曲折的道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