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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下决心启用两部制电价了

  又一轮电价调整尘埃落定。与以往的多次调整一样,本次调整同样采取了普调方式,而不是发电企业呼吁重启的真正的“煤电联动”。同样,一段时期以来的历次电价调整都已不再有一个说得清楚的标准,调整结果众人皆知,但调整过程无人能知。我国电价管理在规范透明上甚至已远落后于成品油价管理。

  从2005年5月到今年12月,上网电价调整共实施了8次,其中只有2次是严格的煤电联动,且电价的上调幅度大大低于煤价的上涨幅度,并不能弥补因煤价上涨造成的火电企业成本费用的增加。7年间煤电联动未得到很好执行,何时该涨、涨多少都是一笔糊涂账。这里,除了有电价被宏观调控和控制通胀的重任所征用的原因之外,上网电价采用一部制电量电价这一本身的机制局限,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这一固有局限,注定了煤电联动机制无法长久,注定了标杆电价调整找不到标准,也注定了标杆电价已无法实现其本来要实现的价格信号作用。

  厂网分开已在体制上构建了发电多主体竞争态势,但目前在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和发电项目管理机制上仍处于不同部门分头行政审批式管理下,虽然各自都有过向市场化方向改革的努力,但努力的结果似乎是形成了一个死结,各种行政手段非但不能退出,反而还似乎不得不不断加强。同时,当前的电力工业被亏损、电荒和节能减排压力等多个难题所困扰,而试图解开这些难题的政策努力,大多无疾而终。电力行业的管理和改革看起来已犹如一团乱麻,但仔细分析下来,发电上网容量电价正是这团乱麻的一个“线头”所在。要理顺上网电价,重启煤电联动,缓解发电巨亏,并和节能发电调度以及大用户直接交易和电力市场建设相接轨,唯有下决心尽快在上网侧启用两部制电价机制,才有可能打开行政管理的死结,缓解电力困境,逐步引导电力工业步入持续健康发展和清洁发展的轨道上。

  从上世纪80年代出现独立发电企业开始,我国上网电价机制经历了还本付息电价、经营期电价和标杆电价三个阶段。2004年火电分省标杆电价制度的实施,改变了以往还本付息电价和经营期电价制度下“高来高去、电价找齐”的成本无约束状态,遏制了建造成本飙升的态势,也改变了以往的个别定价机制和“事后定价机制”。通过提前向社会公布标杆电价,为投资者提供了明确的电价水平,稳定了投资者投资预期,为投资决策提供了价格信号。

  但是,由于标杆电价采用的是一部制电量电价形式,使得发电企业全部成本回收都压在一个价格上,随着这几年燃、运成本不断上涨,迫使标杆电价不得不担当“煤电联动”的作用而要不断事后调整,从而使得标杆电价从“事前价格机制”又退化为“事后定价机制”,事实上失去了其作为投资决策价格信号的作用。 标杆电价本意是为某一时期的平均建造成本设置标杆,可现在这一电价更多地担当与建造成本无关的燃料成本联动的重任。由于建造成本、发电利用小时和燃料成本三个因素都在变动之中,尤其是这几年燃运成本更是一路飙升,火电利用小时巨幅波动(2006年5612小时,2007年5344小时,2008年4885小时,2009年4865小时,2010年5031小时,波动幅度在15%以上),使得煤电联动和标杆电价调整犹如刻舟求剑,找不到坐标。有时候电价调了,但电量垮了,电厂照样亏损;有时候电价没调,但电量上去了,电厂可能还能赢利。所以往往越是电卖不出去的时候,越是必须提高电价,2008年的情形就是这样,这就是现有机制下的悖论。

  可以说,现在的标杆电价无论对建造成本还是运营成本都已不再能正常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同时在上网电价采用一部制电价的情况下,发电企业全部收入都依靠上网电量一项,也使得节能发电调度因利益调整太大而无法推行,大用户直接交易因容量切分难题也构成实际操作障碍。

  电能商品本来就是容量商品和电量商品的统一 (当然还包括辅助服务),国际上对发电上网电价几乎都采用针对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分别计价,其中对容量计价或通过招标产生,或通过容量信用市场产生,或由政府根据缺电成本和缺电概率制定等。

  我国在用户侧对占主要份额的大工业用户也很早就已建立起了分别反映容量价值和电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而在发电侧,仍一直采用一部制,其实质是忽略发电容量价值,将全部电力市场波动的风险都压在发电侧身上。在厂网分开之初短时间内采用这一临时做法尚可,但让这一临时做法拖了九年则是对发电侧的极大不公。

  其实早在2003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中关于上网电价改革的表述即已明确:“过渡时期,上网电价主要实行两部制电价……”。其后2005年发布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中,将前文中所规定的“过渡时期”诠释为“竞价上网后”。将竞价上网的实现作为了启用两部制的前提条件,这样一来,使得厂网分开后9年,中国电力工业还一直没有进入“过渡时期”。

  回头来看,当年在出台62号文和514号文时,不排除有对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与改革过于乐观的估计,同时没有很好地厘清电价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的关系,甚至陷入一种“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死循环。经历一个较长时间的痛苦煎熬之后,一些理念应该可以归于统一了。应该说,在当前条件下,对上网电价作一个“切分手术”,不会造成过大的波动。相反,发电侧容量电价的独立,无论对当下的煤电联动、节能调度,还是后续的大用户直接交易和市场建设,都将会起到一通百通的效果。